2008年9月10日星期三

山西省襄汾县尾矿库垮坝事故伤亡惨重

襄汾县隶属于大名鼎鼎的临汾市,也就是2007年爆出“黑砖窑”丑闻的地方。2008年9月8日临汾市襄汾县再次震惊了世界!其辖区内的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溃坝发生泥石流截至9月10日17时,已有128人在事故中遇难,遇难人数仍在核实中,搜救工作仍在进行……

这次伤亡惨重的事故官方已定性为“人为泥石流”,直接原因是非法矿主违法生产、尾矿库超储导致溃坝引起的。综合媒体报道,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:

  • 发生事故的尾矿库在上世纪80年代就被废弃了,这座坝高约20米、库容达18万立方米的尾矿,竟然坐落在人群密居的山底上游。

  • 对于此次事故,最初官方报道的口径是,“塔山矿区因暴雨发生泥石流,致使该矿(塔山矿业公司)废弃尾矿库被冲垮。”但据记者调查,9月7日早8点到8日早8点,襄汾县降水量只有1.5毫米,远远低于气象学上10毫米小雨降水量。此前9天,襄汾县根本没有降雨。据“980”铁矿矿工熊有明介绍:因为矿下需要通风,也为了保持紧急救援的通畅,所以需要经常从矿下抽水。被抽出来的水会直接排到选矿场,之后又不断流入尾矿库。而崩溃的尾矿库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成的,十几年前就已积满泥沙。“在这种情况下,水位不断被抬高,就算没有下雨,也很容易发生坍塌事故。”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高级工程师李正大说。

上述记者的报道反应出了当地安监、国土等职能部门的失职或渎职。你没钱处理尾矿库,难道二十多年坐等让处在尾矿库下游的村庄发展壮大,还形成集市!为什么就不及早迁移下游的群众?非法开采铁矿难道当地政府就没有察觉?而且非法矿主还直接将从矿井内抽出的地下水排到尾矿库!这和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!

事故抢险指挥部在9月10日下午临时召开的会议上初步认定,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是由违法违规生产还未禁绝;安全隐患排查不细,特别是没有对闲置多年的尾矿库排查;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;在下发整改令后整改工作不实等四点主要原因造成的。每次重大事故都能透露出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已经涣散,至少临汾市的基层政府是否还能起到应有作用让人怀疑!去年刚爆出“黑砖窑”,今年又是“人为泥石流”,如果基层政府监管责任履行到位,还会发生这么有恶劣影响的事故吗?

现场图片与事故发生地襄汾县陶寺乡






附:一名记者关于此次事故的采访手记

在Google blog搜索中关于此次事故的日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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